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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升级迁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9184 次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我市将实施市医保信息平台升级迁移工作,在此期间,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部分业务经办

6月17日20时至6月26日24时,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我的南京”APP、自助服务机等暂停办理医保参保、停保、转移、退休审批、零星报销、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上述暂停业务,在6月26日24时医保信息平台升级迁移后恢复办理。


暂停刷卡结算

6月24日20时至6月26日24时,全市暂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就医购药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

参保人员需在此期间门诊就诊或药店购药的,需垫付医疗费用。待“医保信息平台”启用后,可于30日内,持原始票据回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重新刷卡结算。

 

恢复时间

6月27日0时起,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正式恢复启用,全市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渠道恢复正常办理业务,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