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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老年病医院) 为老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4247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积极响应省市卫健委、省市老龄委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的号召,建立推动“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医疗待遇。以临床疗效、医疗安全为先,时时谨记敬老爱老的服务理念,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2、建立老年患者“绿色通道”服务制度。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对7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就医,予以优先,70岁以上老年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医务人员在挂号、候诊、诊疗、取药的各个环节中提供相应帮助及服务。

3、建立老年医学专科专病诊疗制度。设立老年科并开设老年科门诊及病区,建立多学科诊疗体系,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为老年人提供更为精准的疾病诊疗服务。

4、建立适老化设施设备改造维护制度。考虑老年人的特殊就医、住院等需要,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定期检查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种设备及其提供生活便利的各种物件,如轮椅、平车、防摔扶手等是否有损坏,发现损坏后需及时维修、更换。

5、建立住院老年患者生活照料制度。对病区70岁以上老年患者,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个人清洁卫生服务(洗脸、洗手洗脚、床上洗头),修剪指甲、理发、清洁床铺,及时更换床单等。

6、建立公益为老志愿服务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老年人义诊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关心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心理健康。

7、建立老年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满意度调查,督促改进为老年患者的医疗服务,坚持到病区开展工休座谈会,面对面听取老年患者意见。

8、建立医院与基层医养结合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制度。推广医养结合理念,开通与护理院、养老院等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

9、建立为老服务“三公开”制度。医院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设置优待标识,以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方式,向老人公布承诺内容,公开服务举措、服务标准。充分调动全院上下支持配合敬老助老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0、建立住院老年患者应急服务制度。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对发生意外的老年人及时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