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医药科
研水平,培育优秀中医药青年科研人才,孵育优秀中医药科
研项目,按照《南京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宁发改社
会字〔2022〕158 号)要求:“以临床问题为导向、以提升
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设立市级中医药科技专项,全面提
升中医临床、中医基础和中药研究应用水平”,经委领导办
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项”,开展2022
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范围
(一)中医药青年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具有科研发展潜
力的优秀中医药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其独立开展中医药科学
研究、科技创新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为我
市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后备人才。立项不超过20 项。
1、申报条件:获得我市中医药青年人才称号或省级以
上中医药人才项目、国家或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
人,目前无在研科技项目,既往无未结题科研项目,在我市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2、资助额度:每项资助经费15-20 万元,承担单位配
套经费不得低于1∶1。
3、实施周期:3 年。
(二)一般性课题。主要支持具有一定中医药科研基础
的中医药科技人才,针对临床难题,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具
有一定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立
项不超过30 项。
1、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68 年1 月1 日以
后出生),具备中医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医
药博士学位,既往无未结题科研项目,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
从事中医药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目前承担在研市级
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不得申报。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8-10 万元。承担
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3、实施周期:2 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
项项目申请书》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 份,报市卫健委中
医处,同时将《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项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发送我委中医处邮箱。
2、申报时间:(市)2022 年6 月8 日—6 月24 日
(院)6月13日前请将申报意向报送科教科
3、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恪守科研诚信,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科研诚信承诺书,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交科研诚信
审核表;
(2)涉及动物实验内容的,须提供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
医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医学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
资格认可证;
(3)涉及药物临床试验的,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同时
提供相关证明(如院内制剂相关证明等);
(4)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须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学批件,
且提供批件的医学伦理委员已在国家“医学研究备案登记信
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5)涉及二、三类医疗技术的,须提供医政部门的准入
批件;
(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
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
构建体等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境外合作内容的,须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7)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须提供相应实验室生
物安全备案证书;
(8)有协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书;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附件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并提交至科教科。
三、注意事项
1、一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 项,包括中医药青年人
才项目、一般性课题。
2、项目负责人如以相同或相近主要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了
其他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请在申报时注明。如已获其他经
费项目资助,将不再重复立项及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