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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8029 次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制定计划,开展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和考核。

  2、负责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检查与督导落实工作,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及时申报奖励并严格落实。

  3、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论文登记、组织奖励工作,组织院内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促进医院的学术进步。

  5、负责科技档案及科研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院医、技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工作。

  7、负责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及轮转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

  9、负责院内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组织举办院内学术讲座,请外地专家,学者及本院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传递信息。

  1 0、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1、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登记工作。

  1 2、负责职工进修及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经领导批准,负责安排进修,短期培训事宜。

  1 3、负责实习、进修医师的管理工作,接收安排下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及教学管理,协调各科室的带教工作。

  1 4、完成上级及医院的各项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