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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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作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做如下承诺,欢迎广大患者监督。

一、医院服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

二、门急诊就医标志醒目,设有导诊和分诊人员,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门急诊提供轮椅、担架、开水、邮寄检验报告单等便民服务,并设置公用电话。

三、门急诊各服务窗口准时开启,排队不得超过10人。

四、挂号、收费要唱收唱付,药房发药窗口人员应详细核对处方并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五、门诊实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并向病人提供药品明细清单。

六、门急诊实行首科、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须耐心、细致诊治病人。

七、医院实行24小时急诊,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院内急会诊时会诊医生必须及时到位。

八、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对大型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和自费项目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九、放射科普通平片,30分钟内出报告,急诊CT,1小时内出报告。检验科一般常规检验项目(血、便、尿三大常规)随到随做。血生化检验项目(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等),急诊2小时内出报告,平诊24小时内出报告。

十、后勤及设备保障人员在水、电、气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医院对病人投诉应及时处理,对书面投诉和情况复杂的问题应在五天内给予答复。

投诉管理办公室电话:687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