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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 年度“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10512 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医药科

研水平,培育优秀中医药青年科研人才,孵育优秀中医药科

研项目,按照《南京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宁发改社

会字〔2022〕158 号)要求:“以临床问题为导向、以提升

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设立市级中医药科技专项,全面提

升中医临床、中医基础和中药研究应用水平”,经委领导办

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项”,开展2022

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范围

     (一)中医药青年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具有科研发展潜

力的优秀中医药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其独立开展中医药科学

研究、科技创新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为我

市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后备人才。立项不超过20 项。

      1、申报条件:获得我市中医药青年人才称号或省级以

上中医药人才项目、国家或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

人,目前无在研科技项目,既往无未结题科研项目,在我市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2、资助额度:每项资助经费15-20 万元,承担单位配

套经费不得低于1∶1。

      3、实施周期:3 年。

    (二)一般性课题。主要支持具有一定中医药科研基础

的中医药科技人才,针对临床难题,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具

有一定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立

项不超过30 项。

      1、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68 年1 月1 日以

后出生),具备中医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医

药博士学位,既往无未结题科研项目,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

从事中医药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目前承担在研市级

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不得申报。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8-10 万元。承担

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3、实施周期:2 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

项项目申请书》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 份,报市卫健委中

医处,同时将《南京市中医药科技专项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发送我委中医处邮箱。

      2、申报时间:(市)2022 年6 月8 日—6 月24 日

                             (院)6月13日前请将申报意向报送科教科

      3、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恪守科研诚信,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科研诚信承诺书,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交科研诚信

审核表;

   (2)涉及动物实验内容的,须提供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

医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医学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

资格认可证;

   (3)涉及药物临床试验的,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同时

提供相关证明(如院内制剂相关证明等);

   (4)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须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学批件,

且提供批件的医学伦理委员已在国家“医学研究备案登记信

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5)涉及二、三类医疗技术的,须提供医政部门的准入

批件;

   (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

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

构建体等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境外合作内容的,须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7)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须提供相应实验室生

物安全备案证书;

   (8)有协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书;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附件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并提交至科教科。

      三、注意事项

      1、一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 项,包括中医药青年人

才项目、一般性课题。

      2、项目负责人如以相同或相近主要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了

其他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请在申报时注明。如已获其他经

费项目资助,将不再重复立项及资助。